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的规定,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①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②可得利益的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①可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②减损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③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例如:委托人甲指示受托人乙抛出A股票,购买B股票,乙未按照甲的指示办理,而是购买C股票。3个月后甲发现此事时,B股票每股上涨了100元,C股票每股上涨了70元。在计算乙对甲的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将其在C股票上为甲赚的钱“刨出”。

  


  
  惩罚性损害赔偿

  


  
  (1)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时的三倍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构成要件有三:

  
①一方为经营者、一方为消费者。

  


  
  ②消费者以消费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③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一、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


·萧山公司注册成立应该怎么办理?
      萧山公司注册成立应该怎么办理?一、公司核名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的名称1、核名需带的资料包括: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核名时一般需要注意......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


·试用期内能不能随时辞职
      试用期内能不能随时辞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大柘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


·法律援助申请过后要多久才会被受理呢?
      法律援助申请过后要多久才会被受理呢?由于并非所有的社会主体都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法律援助等惠民性......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一、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


·没有解除劳动协议能办退休吗
      没有解除劳动协议能办退休吗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依法办退休手续。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自行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


·强制拆迁的定义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刑事诉讼案件审结后,经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具体的刑事处罚的判决,若犯罪分子被判处实刑需要在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服刑的,在判决下来之后,无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