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事故的处理,因此一旦作出认定结果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不服的话,那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呢?关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情况,在这种时候当事人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益。目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行政复议;二是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应在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情况
  (1)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2、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在相关认定机构对工伤认定作出结果之后,当事人不是只有接受的份,若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话,那么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了,否则的话就不能对自己的权益作出救济。而在处理工伤事故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疑难问题的话,此时建议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怎么写?
      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怎么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


·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


·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为50万诉讼费是多少?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重庆司法鉴定办法是怎么规定法律责任的
      对于诉讼中出现的一些需要采取专业手段进行判断的问题,如要进行亲子鉴定、医疗纠纷中要确认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等,都会通过司法鉴定来完成。司法鉴定......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拖欠货款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上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对于该行为要起诉的话应该适用民事诉讼。那么起诉拖欠货款......


·按劳动合同企业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


·我国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


·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检察院若是不批捕那么是不需要通知家属的,只有是批捕的才需要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