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收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土地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安家立业的根本,因此对于被征收土地者必须对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解,在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中主要有三项补偿标准组成,第一由于征收土地所既有利益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第二是由于土地征收对生产生活所造成的不稳定进行相应的安置补偿,第三就是对于农作物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地死亡如何赔偿标准?
      工地死亡如何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就其性质而言,仓储合同仍然是一种托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托管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保管保管者交付的仓储货物的合同。仓......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现在房市的交易依旧很火爆,大家对于买房依旧充满了热情。买二手
      现在房市的交易依旧很火爆,您对于买房依旧充满了热情。买二手房也需要格外留心,否则很容易拿不到房子也要不回购房款。而这些情形出现主要是因为二手......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理由及条件都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再审理由及条件都有哪些一、申请民事诉讼再审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常见情形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常见情形在众多离婚案件中,半数以上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商铺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对当事人非常重要,里面要写清租金、租期、违约责任......


·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买房子一般都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的,但是市场交易中也有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出售。这类房子......


·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有一种视同工伤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劳动纠纷案件进行仲裁。目前各个省市都有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