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一、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要确定残疾赔偿金首先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受害人进行鉴定,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受害人可以在起诉后向管辖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鉴定机构。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以下几种情况: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特定情况: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提供的证据:司法鉴定书。
  二、车祸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证明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如瘫痪后购买的轮椅、截肢后购买的假肢、失明后安装的义眼、听力减弱购买的助听器、智力残疾者使用的行为训练器、生活能力训练用品等等。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提供的证明:诊断证明、辅助器具发票
  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是非常重要的赔偿项目,如果您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撑,您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法院的认可。尤其是索要伤残赔偿金的时候,除了司法鉴定书,您可能还需要证据证明您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却在城市生活。这些有都在很多技巧,我们建议您详细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约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158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


·武汉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需要什么
      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


·肖像权侵权受到法律惩罚的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侵权的行为出现,当事人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当出现损害他们利益的时候,又不知道如何解决。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时间对于公司债券,您多少有点了解,有的朋友可能还买过债券。但是公司债券的形式不止一种,还有一类就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实践中,单凭证据不讲方式就上门讨债的债权人往往会碰钉子,那么,为了避免讨债时“刹羽而归”的结局,债权人在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把握好讨债......


·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
      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提到民法典,会随之一并被提到的就是抗辩权。抗辩权,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对抗辩解的权利。而事实上,抗辩权有很多分类,不......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产贷款解除的依据是什么?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