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此处的受害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十周岁以下的学生。

  
2、人身损害发生的场所包括幼儿园、学校和报名参加的其他的教育机构,此处的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如参加的钢琴培训班、书法绘画培训班等各类的培训学校。

  
3、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没有义务证明此处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过错,只要能证明损害是孩子在这种地方学习、生活的时候发生的就可以要求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4、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唯一免责事由就是,其自己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否则即使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1、此处的受害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人身损害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3、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没有尽到的教育、管理职责才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两个学生在打架,老师就在旁边,但是却没有做出制止,以至于使其中一个同学受伤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说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老师给予及时的制止就不会发生其中一个同学受伤严重的情形。

  
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的。

  
1、要由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则受害人可以要求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首先做到的是不要慌、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接受治疗,待孩子确定没有大碍了之后,可以依据相关的具体情况要求相应的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吗?
      夫妻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


·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变更会带来哪些损失?
      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变更会带来哪些损失?一、变更合同原合同是否有效?上述我们就有说到,变更合同之后原合同是否有效,我们需要根据实际......


·自行开垦的荒地,村里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吗?
      一、自行开垦的荒地,村里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垦的荒地原则上还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对开垦的荒地进行征收的......


·买卖房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一方当事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转移的当事人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价钱,并签订一定的协议,签订的这个协议即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屋......


·邯郸市非法集资2023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每个犯罪罪名所对应的都有危害的一些具体利益。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因。比如说,非法集资罪就是我国......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一、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
      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一、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


·疫情下复工期间感染病毒算工伤吗
      疫情下复工期间感染病毒算工伤吗?一般员工感染病毒的不算工伤,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


·买房子第二套贷款利率是多少?
      买房子第二套贷款利率是多少?二套房贷款利率又称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是2011年1月起,国务院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房屋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一、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当被执行人认为自己的义务已经履行时,而申......


·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吗
      校园贷款,似乎从出现开始就背负了人们的“骂声”一片,但实际上,部分校园贷款是合法的。之所以校园贷款会遭受“骂名”,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人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