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向公司投资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一部或全部转移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投资者的行为。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主要表现在:
  当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以下是企业所得税征收规定: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综上所述,“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缴纳,缴纳数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另外,由于股权转让的税收,本身就比较复杂,同时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也进一步加大了征收的难度。所以,加强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工作势在必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现在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房一族
      现在我们很多人都是有房一族,但也是身背房贷的一族,每个月的工资换完房贷之后基本是所剩无几。因为经济上的限制很多人都会选择贷款。那么我们在使用......


·起诉婚姻无效费用是多少?
      我国的法制化在不断的完善,因此人们在生活中遇到很多纠纷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通常在解决的过程中我们可能知道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通常都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


·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公司再生产中经常会有一些投标项目,再投标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需要将投标有效期延长,很多公司不清楚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具体......


·醉驾的含义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
      醉驾的含义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


·在网络开赌场判多少年?
      如今很多青少年沉溺于互联网游戏不能自拔,有些网站甚至是赌博网站,这对于社会来说危害很大。我国是严禁开设赌场的,不管哪种形式。群众发现网络赌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在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之下,双方当事人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所进行的签字确......


·医疗过错责任大小如何认定,判断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责任大小如何认定,判断标准是什么样的?一、责任大小的认定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


·离婚中男女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一、什么是赠与纠纷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一、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向他提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