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

一、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刑事二审的程序有哪些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它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除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人员宣读抗诉书;如果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人员宣读抗诉书,再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法庭调查的重点要针对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全面查清事实,核实证据;
  (二)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经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需要宣读的证据,由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三)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被告人、辩护人发言;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并进行辩论。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不管是刑事一审程序还是刑事二审程序,为避免案件久悬不决,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审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刑事二审的期限只能采用普通程序,按照规定一般要求是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束,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可以适当的延长审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是违法行为吗?一、公司可以迟发工资吗《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


·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方法有哪些
      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方法有哪些在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时要根据具体涉及到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法,具体为:(一)产权交易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


·男方家里人可以上诉法院重新进行财产分配吗?
      男方家里人可以上诉法院重新进行财产分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棚改拆迁,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棚改拆迁,遇到强拆如何维权?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


·行政诉讼答辩状有格式要求吗,诉讼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答辩状有格式要求吗,诉讼格式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答辩状有什么格式答辩状答辩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法定代......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而不签劳动合同就会导致大量的事实劳动关......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很多时候,军人离婚都是由其配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也就是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这个......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做到心中有数。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时有误差,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