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由于证券公司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中介,对于发行人来说,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人、财、物等条件,将其发行的证券顺利销售出去以筹集所需资金;对于投资人来说,也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专业素质,让投资人可以安全、有效地认购所发行的证券。
一、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三)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规定的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五)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
(七)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
(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在股票承销业务中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经营机构,还有特别要求的条件。这些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资产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2、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具备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参与过3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3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
4、在最近半年同倘有出现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20%的记录。
二、我国《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还分别对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作了资格限定。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
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 已经取得股票承 销业务资格;
(三)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四)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讯设施 、营业场所、设备等技术手段;
(五)具有1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 ,其中熟悉国际金融
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
(六)具有1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1次以上股票的经历;
(七)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直辖市人的,瞠应具有以下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2、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主承销商资
格;
3、具有2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2名;
4、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
5、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五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的,除应符合申请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经营业务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地法律可经营股票承销业务;
(二)具有相当于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或者由依照境外法律可
提供担保并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相应的担保;
(三)提出申请前2年内未中断在国际市场开展证券承销业务
(四)有3名以上熟悉中国证券市场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的专业人员
(五)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相信您对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们知道,证券公司从事债券承销业务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稍有不慎,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客户资金的安全,并由此给客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国家才会对其有严格的监管,以及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随着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的身价不断飙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价可想而知,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
·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
·提供劳务者的选择权与接受劳务方的追偿权
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因劳务关系以外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种是基于劳务关系而产生的接受劳务方赔偿请求权,另一种是第......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
·通常烈士抚恤金如何继承
通常烈士抚恤金如何继承?抚恤金虽不是遗产,但处理时可参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
·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债务债权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欠条作为其......
·法律规定还贷款违约金是多少?
法律规定还贷款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
·关于追究拒执罪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每天都会有非常多的案件需要处理审判,其中也不乏有很多行为人是不服法院的判决的,所以会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关于这样的......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
·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通常来说我们只认为在工作期间出了事故才可以被人做工伤。但事实上,并不知有工作时间内上班出了事故才是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