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之间有什么关系?

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 、政府公开信息恢复的诉讼时效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应当自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已为人们所知。它是民事实体法上的法律制度,又称为消灭时效,意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法律事实持续满一定期限后该权利人丧失权利的法律效果。司法实践中,有人从字面上把诉讼时效理解为诉讼法上的概念,认为凡是诉讼都存在时效的问题,即可以提起诉讼的期限。基于上述理解,不少人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称之为“行政诉讼时效”或“起诉时效”,将其等同于民事诉讼时效,甚至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来审查判断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并对超过起诉期限的案件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实体判决,造成了二者在适用范围上的混乱。
  虽然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都设有一定的期间,且经过一定的期间都会对当事人发生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但二者在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1、二者性质不同。起诉期限是诉之合法的要件,即起诉能够被法院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系诉讼程序法律制度;诉讼实效是诉之有理由的要件,即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够成立的前提。诉讼时效属于民事实体法律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中。
   2、二者立法目的不同。行政诉讼法中之所以设立起诉期限,在于督促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如果允许相对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行政行为申请救济,势必使行政行为一直处于被质疑和否定的状态,既影响了行政效率,又将给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混乱。民事实体法中规定诉讼时效,其目的在于经过法定期间使原权利人丧失权利,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3、二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采取的是客观行为的标准,强调“行为”;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以当事人主观感知权利被侵害为标准,强调“权利”。
   4、二者的期间有无变化不同。起诉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事由,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才可以对被耽误的法定期限予以延长。而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
   5、人民法院对二者超过法定期间的处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审查起诉期限。相对人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超过起诉期限的,裁定驳回起诉,即相对人丧失了起诉权。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而且,它不是民事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并不丧失起诉权。经人民法院审理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上诉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的相关信息,政府在接到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的时候,首先要反省有没有犯错误,其次在对其作出回应,如果被人民群众误会了,及时澄清就好,但是如果没有犯错误,那么就要对其进行诉讼了,以上为相信内容,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一、探视权方式和权利区别是什么?
      一、探视权方式和权利区别是什么?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


·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倍?
      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倍?三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


·一、租店面押金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租店面押金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1、不可以,如果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租房押金,守约方只能二者取其一进行索赔,不能叠加。根据合同法......


·申请公司法应该解散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关于公司法应该解散的具体要求,以及满足公司法解散问题有哪些情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对于此类问题了解不是很......


·离婚再婚需要些什么证件再婚需要准备的登记材料:(
      离婚再婚需要些什么证件再婚需要准备的登记材料:(一)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两人的居民身份证;(二)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为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审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在我国一般非法集资多久暴露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就是因为方方面面好像从表面上看上去都是合法的,往往才导致受害者在投入大量的金额很......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一、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被判拘役缓刑会留案底。《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人的生活环境和以前来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婚姻生活过程中,现代人对婚姻的忠诚度是有所下降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丈夫有外遇的情况,自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