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
  
  
  
  
  一、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资
  
  二、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出资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三、法律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四、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必须办理地价评估,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后,由具备A级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规范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企业应当根据土地资产状况和地价评估结果,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三)土地估价结果和企业拟订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丰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必须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
  
  (四)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委托持股合同》、《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厅有权予以纠正或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一)未按照规定全额、及时缴纳土地收益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越委托、授权范围配置土地;
  
  (三)土地资产重新配置后未按照规定报省国
  
  (四)未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土地资产营运情况年度报告的;
  
  (五)出现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出资,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政府的出资行为的态度。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现象很常见,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同时在实施条例中也对不予出资的行为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没有经批准的土地出资,省国土管理厅有权依法取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现阶段我国法律中对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法律中对离婚方面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您都知到离婚时对离婚的具体分配事宜会通过法院的判决书进行相关的决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决书的相......


·老年人监护权有哪些要求?
      老年人监护权有哪些要求?老年人监护权有的要求是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此之外,需要对于身体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监督。监护监护人人是指对......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夫妻如何才算分居两年
      夫妻如何才算分居两年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夫妻分居两年,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单纯的两年只是一个时间上的条件,那么,怎样......


·法律规定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吗
      法律规定继承土地使用权契税吗您对于土地多少都有所了解,对于土地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有的时候,由于实际的需要,会继承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缴......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一、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买房定金2万违约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可以获得4万的赔偿,购房方违约是无法获得定金返还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企业破产宣告后的清算程序有哪些
      企业破产宣告后的清算程序有哪些企业破产宣告后的清算程序(一)法院审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宣告破产条件,对符合破产条件的......


·工程质量的基础验收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基础验收内容是什么工程建设每天都会发生,尤其是我国正处在一个发展转型的阶段。随着城市化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需要进行建设工程实施建设......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