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人证明书怎么写

法人证明书怎么写
  
  一、法人证明书
  
  法人资格证明书
  
  ( )××字第××号
  
  兹证明中国××××公司(单位全称)是经××××(依法有管理权的机关)核准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国国营(或集体)公司(或企业)。公司(或企业)地址:××柿×市××街××号,总经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二、法人的特点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2、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三、法人的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中国一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作了规定。如《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法人具备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可见,企业名称不是可随便确定而使用的。作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非企业法人的名称,应与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相适应。这类非企业法人的名称,有的是国家直接命名而无须工商登记,如国家机关法人名称;有的则应根据活动性质命名,并依法进行登记,如社会团体法人依法由民政部门登记。总之,每一个法人都应有自己的名称。
  
  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依法由法人组织机构来完成,每一个法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依法应由三部分组成: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三部机构有机的构成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代表公司进行相应的活动。如果没有组织机构,就不能够成为法人。
  
  法人应有自己的场所。作为法人的场所,可以是自己所有的,也可以是租赁他人的。法人的场所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民法通则》规定自己的场所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是为了交易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督。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以上就是我们对法人证明书怎么写的详细回答。法人证明书的内容包括了法人的具体信息,它证明了该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法人并不是自己定义的,一个企业拥有法人资格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它要有自己的名称,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订立怎样的遗嘱算有效?
      订立怎样的遗嘱算有效?一、订立怎样的遗嘱算有效?判定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
      一、不支付抚养费2年申请了6次强制执行合法吗?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


·广州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事情主要有哪些?
      广州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事情主要有哪些?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


·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
      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如今,交通肇事案件变得越来越多,驾车逃逸的事情层出不穷。那么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有什么处罚呢?下面的我们就通过以下......


·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法律的鬼规定如是受害人想要提出申请刑事抗诉请求就必须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中华人......


·户口本和宅基地证的关系?
      一、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我国在农村合作化之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设房屋的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这个问题,由国家国务院经国务院令所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此部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约束和规......


·什么是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