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1、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员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补偿或者赔偿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很多人不了解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使得自己该有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所以在入职、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关乎自己工资、补偿的各种情况,在不同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应对,补偿是要分很多种类的,在试用也可能会得到补偿,但是在很多情怀况下还是没有补偿金的,一定要注意区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


·肇事逃逸致死交强险赔吗?
      肇事逃逸致死交强险赔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


·一、在深圳醉驾并出了车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在深圳醉驾并出了车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具体要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工作形式,而在公司中工作也存在许多由于经济问题发生的纠纷,尤其是对于合伙企业这种现象发生......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对于否定抽逃出资股东的情况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


·土地承包继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民法典律规定是怎样的?1、我国并不存在土地承包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即承包的土地是不能被继承的。2、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数人死......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纠纷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每件50元至100元。2、涉及财产纠纷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安置房可以合法买卖。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


·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而在我国关于童工的定义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的话,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