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股东均有权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让协议行使撤销权:
  (1)未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
  (2)在其他股东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之前即转让的;
  (3)在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已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的情况下又转让的;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仍向外转让的。
  2、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间
   二、股东如何行使撤销权
  现行公司法未对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而只对法院强制执行时,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规定了自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的期限,司法实践中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判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出让股东未履行告知义务与第三人达成股权转让合同,自第三人作为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一年后,其他股东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行使权力。上述决议一旦依法做出并生效,则变为公司的意志,对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因此,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对股东关系重大,有关决议有瑕疵的,可能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对其提起无效或撤销之诉。
  2、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瑕疵分为内容瑕疵和程序瑕疵,内容瑕疵分为违反法律、法规的瑕疵和违反章程的瑕疵;程序瑕疵主要指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违反公司章程的瑕疵。由于公司权力机关和经营决策机关的决议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影响公司行为的效率,而决议是否公平、合法也是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问题,法律规定对二者均要兼顾。公司法分别不同情况,考虑到决议内容的瑕疵和程序瑕疵在法律后果上轻重有别,违反法律及违反章程的瑕疵从性质及后果上也不相同,本着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分别做了规定。
  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任何股东认为有关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决议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上违反本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任何股东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上述决议无论是内容,还是程序上有违反章程的瑕疵的,股东只能提起撤销之诉。撤销之诉需由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超过六十日的,股东便失去这一权利,法院不再受理该撤销之诉。股东在提起这一诉讼时,其应当持有公司的股权,即具有公司股东的适格性。决议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4、为了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促使股东正当地行使这一诉权,公司法还规定,法院可以应诉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与因股东提起这一诉讼而可能使公司因暂停决议的执行而遭受的损失相适应的担保。股东因滥用这一诉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决议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并已做出变更登记的,如果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登记。
  公司法中规定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很多种,凡是违反构成撤销权要件内容的情况下股东都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这是股东的一种基本的权利,行使撤销权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撤销权毕竟是很强势的权利,因此要防止被滥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
      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一、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可以到企业信用网进行查询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


·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


·被判一年会提前出狱吗?
      被判一年会提前出狱吗?一、被判一年会提前出狱吗被判一年的罪犯是可以有机会争取到假释等可能性,但是前提是罪犯的表现能够符合相关的规定,不然是......


·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


·一、离婚房产价格如何计算?
      一、离婚房产价格如何计算?离婚房产价格应当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计算,清算后可以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


·在什么情况下能保外就医
      在什么情况下能保外就医一、什么情况下能保外就医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


·对于单位内部的一些商业秘密,作为单位的员工应该严格保守,但单
      对于单位内部的一些商业秘密,作为单位的员工应该严格保守,但单位为了避免商业秘密外泄,可能会与部分员工进行保密约定,签订书面的保密协议。那您知......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有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总则期间确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期间确定有哪些规定?民法总则对于我们处理民事纠纷有很大的帮助,是无法缺少的法律。期间主要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每个案件都有诉讼时效......


·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
      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一、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能否监外执行?吸毒贩毒人员被强隔也不一定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