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是通过变更名称或者是经营范围来应对市场竞争,不论是哪一种变更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办理变更登记,那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其实公司变更的方式不仅限于名称或经营范围的更改,更多的是合并与分立的方式,这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就是原债务主体发生了变更,债务与资产分离。此时债权人的利益难免会受到公司及股东的损害,所以若您是这变更了的公司的债权人的话就要注意该公司资产是否有转移以及如何讨债等问题,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申请购买者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丧偶儿媳有无继承权一般而言
      丧偶儿媳有无继承权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


·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房主本人没签字的定金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不能调解
      交通事故的结案方式中包括了以调解方式结案,当然此时肯定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事故是不允许进行调解的。那到底哪些交......


·离婚官司开庭流程作业
      离婚官司开庭流程作业,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然后将起诉书交到立案庭进行立案,等待法院开庭通知,法院开庭以后,如果判决离......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


·没能力请律师法院会指派律师吗
      需要看案件性质。民事诉讼,法院不负责指派律师,当事人自己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聋哑人的,法院应当通......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


·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
      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一、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儿媳妇在不在场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只要遗嘱的内容合法,形式完备,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一、法定监护人侵占财产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人侵占财产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果请况属实,也可以由村委会、民政部门提出请求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政府民政部门监督,返还被监护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