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50.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1.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2.自甘风险中活动组织者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案例君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收到的过错责任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中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5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4.医疗技术过失的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55.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56.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7.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58.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59.高空抛物侵权中直接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说明:虽然本款中的上述规定并未体现过错的内容,但从《民法典》第七编第十章的体系上讲,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特别是其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关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的规定明确采用了过错推定责任,而高空抛物行为的主观恶性更重、社会危险性更大,按照举轻明重的原则,此种情形更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而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加重受害人的负担。)

  60.高空抛物侵权中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说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包括两种形态:一是作为直接侵权人依照其过错大小承担的按份责任,归责原则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规则,即过错推定责任。二是存在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直接侵权人,而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也违反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直接侵权人行使追偿权。在此情形下,归责原则应当适用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相同的规则,即过错责任。)

  61.堆放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2.公共道路妨碍通行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63.林木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4.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政府或者下属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实施强制拆迁,其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本身违法,应以谁为被告,法律责任如何分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一、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是什么?
      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是什么?五险一金,主要包含的是5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那么这5种保险主要指的分别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
      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抢注国外著名商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国外著名商标是不能够抢注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现在众多外出务工人员也面临着某些劳动关系的模糊不清,有时候因为一些内容不太了解也会使自身利益缺乏保护,从而不知道如何下手......


·走私车被查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般走私车是没手续的,因为是通过非法途径过来的,所以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法正常手续。被抓住后,会没收车辆和判处走私罪,通过走私金额定罪,偷逃应......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


·员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地,员工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要遵守公司纪律,按约定付出劳动,违反规章制度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


·到公证处办遗嘱需要多少钱
      到公证处办遗嘱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500元之间,参考依据如下:(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


·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移送公安办法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得损坏环境卫生,高污染的行业限制发展甚至取缔,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移送公安办法出台,各相关企业应该......


·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次结婚的行为而成立的,那么实践中是否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曾经有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