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会有数额不等的存款,以前如果家庭有积蓄,一般都会选择把它存进银行,作定期存款,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可以让这笔钱产生更多的收益
  ,其中就包括了大额存单。下面我们来了解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大额存单(Certificates of
  deposit,CD),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大额存款凭证。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大额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期限不低于7天,投资门槛高,金额为整数。我国大额存单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推出,以人民币计价。作为一般性存款,大额存单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大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少部分银行上浮45%,而定期存款一般最高上浮在30%左右。一、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1、起点定期存款起点更低。个人投资者购买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为30万元,非金融机构起点为1000万元,这一门槛就将大部分投资者拒之门外了。而定期存款只需要50元,可以说几乎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2、收益大额存单利率更高。大额存单的计息方式分两种,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就目前已发售的大额存单来看,利率普遍上浮40%,高于定期存单。3、风险风险性相当。大额存单本质上是一种存款类金融产品,所以与定期存款一样,都被纳入存款保险范围之内,风险极低。4、流动性大额存单流动性更好。大额存单可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与定期存款相比,大额存单的流动性显然更好。假设购入一份一年期大额存单,年利率为2.8%,持有半年时急需资金,则可以考虑转让或者赎回,只需要损失一小部分收益,比如按2%的收益水平执行。如果是定期存款要提前支取,则只能按照活期利率0.35%来计算。大额存单的起点比较高,要求最少为30万的投资金额,它的利率也比定期存款来得高,与定期存款另外还有一点不同,就是大额存单是可以转让的,它实质上是一种金融产品,但它的风险性却远远没有其他的投资方式来得大,深受投资者青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醉驾肇事司机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肇事司机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取保候审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在违法,就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当然没有违法的事情,就直接......


·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人离婚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这个过程当中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房子的争夺。因为购买一套房子对现在人来说真的......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


·个人借款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个人之间的借款,这种借款区分于向银行进行贷款,他也是需要签订这个人借款合同的,在这个合同书当中,可能会约定着一些借......


·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
      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不属于,公民有权维护其名誉,包括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在内,他人必须对其进行公正的客观的评......


·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怎么赔偿车祸至大脑海马区损伤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造成脑挫裂伤一般评不上伤残,所以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伤的重,可以申请伤残......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核心内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代理在司法实践中华是十分常见的,由于大多数需要参与诉讼的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或者没有时间亲自处理,所以......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