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撤销权何时消灭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的是撤销权的消灭。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55条第1项所规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是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此规定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所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是一致的。但应当明确起算时间是不同的,《合同法》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从上文中的内容,解答了问题“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当合同一旦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就会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只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使市场交易得到稳定。对于合同撤销权的行驶,也要遵守相关规则。您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合法发的内容,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实际生活中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还是较高的,因为传统观念的转变,从而使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对于离婚问题,解决的方式只有俩种,一种是较为......
·公证遗嘱保管费需要交纳吗?
公证遗嘱保管费需要交纳吗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嘱进行公证时,公证处要保管被公证的遗嘱,而保管遗嘱的费用在公证费中收取,所以不另外收取保......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什么?一、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什么?1、发起人必须要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范围内,当......
·如何使私募基金设立运作?
如何使私募基金设立运作?一、如何成立并运作一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私募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私......
·有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有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故意伤害判缓刑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判缓刑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故意伤害判缓刑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
·如果不批捕能取保候审吗?
一、如果不批捕能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检察院批捕需要家人签字吗
一、检察院批捕需要家人签字吗不需要,批捕是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若涉......
·辞职该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不管是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还是被用人单位开除了,此时需要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来办理了离职手续之后,那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才会消灭。但具体......
·一、平时打零工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平时打零工受伤有误工费吗?只要是要有正规合法的收入证明,一般都应该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