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地方,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由于激烈的竞争和社会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几乎每天都有公司、企业倒闭,无法继续正常运转,众所周知,员工入职前是签订了入职协议的,员工要劳动转移也是要经过程序的,那么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呢?破产的公司该如何安置员工和转移劳动关系。以上问题由为您解答,请您阅读下文。
  
   一、破产的公司该如何安置员工和转移劳动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为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所以,企业破产时,一般情况下只需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以及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遇有已怀孕女职工的,还应当依法预留生育保险费。
   二、劳动关系的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要给员工转移人事关系、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公司破产会终止企业和员工劳动合同关系,还需支付所欠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赔偿,还有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经济赔偿则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来定,对于以怀孕的还得·预留生育保险金。以上就是对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的解答,希望对您了解有所帮助,如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根据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的时候拖欠民工工资首先请找当地的劳......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是多长?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是多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投资理财,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者不在少数。债券就是一种代表债权的有价证券,它......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
      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受过刑事处罚能当村主任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可以当村主任,所以,一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刑法第245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制度逐渐的完善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增强,对于非公务的一般人员对公民自身是没有搜身的权利的,就算是警察等公务人员都需要法院出......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款走私、......


·盗窃罪单处罚金最低是多少,处罚金依据是什么?
      在对盗窃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会判处罪犯主刑外,往往还会有一些附加刑,就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而在盗窃罪犯罪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情况......


·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怎么办
      如果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在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年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年有什么规定?在国内,土地有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益性事业性用地等等各种不同的类型,个人和单位对于土地拥有使用权,这种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