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一、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及追索权。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二、应收票据的几种情况:
  ?1、赊销时,借:应收票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款时,借: 贷:应收票据3、贴现时:(1)符合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借: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2)不符合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借: 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4、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的,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补价),贷:应收票据银行存款(支补价) 实务中,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公司通常将收到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或者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以支付采购款。年报分析中发现,对于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上市公司予以终止确认。根据《票据法》,追索权是票据持有人的法定权利,即在承兑人不支付票据款项,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背书转让人予以追索。因此,票据在背书或贴现后,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很可能没有完全转移,在后续持票人追索时,还可能存在支付的义务。年报分析发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后,未在财务报表中补充披露终止确认的票据,未对票据被追索时可能存在的支付风险予以清晰说明。虽然说票据是我们申诉的有力证据,可是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使用,在终止确认后,票据就没有了法律效力。在赊账,收款,贴现时都可以要求开票据作为凭证。另外在上市公司中,一定要在财务报表中补充说明确认终止的票据,清理被追索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会查亲戚的账户吗
      法院不会随意查亲戚的账户。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同时可以申请冻结债务人名下家庭住房以及财产和银行账户,如果债权人欠债后恶意转移资产给亲戚,那么可......


·车子高空坠物保险赔吗?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车子停在路边或者小区里,可能会被上面坠落的物体砸到,从而车子受到损害,而我们知道车子修理一般都需要花很多钱,特别......


·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父母亲怎么立遗嘱才有效?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


·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
      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


·一、店面没到期租方要退承担多少违约金?
      一、店面没到期租方要退承担多少违约金?店面没到期租方要退承担一般三个月的租金数额的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


·一、关于老人财产分割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关于老人财产分割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


·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
      一、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打架摔手机被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
      一、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一、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有哪些程序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


·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