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现在已经进入网络时代,虽然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

现在已经进入网络时代,虽然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同样存在着隐患和危险。现在微信是我们您常用的聊天工具,微商几乎也每个人都在做,很多人在微信上购买商品,但是钱打过去却没有件商品发来,那么在微信被骗2000立案吗?下边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微信被骗多少可以立案。
  
   一、在微信被骗2000立案吗
  只要是诈骗肯定是可以立案的,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并且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现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是最高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确定的标准,即2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被网友骗去500元,属于不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追缴赃款返还被骗人,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便是关于微信被骗立案标准,希望您别贪小便宜,好好努力,踏实工作。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3、你好,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诈骗立案标准:
  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
  1、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治安案件立案标准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微信被骗多少可以报警?
  不管被骗多少,只要你去报警,只要符合治安立案的标准就依据治安案件立案,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就按刑事案件立案。当然,这个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致,所以该标准也会有所区别。比如你被骗几十块,可能大多数地方都不会进行立案。
   三、诈骗的加重情形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满两千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被骗两千是可以立案的。如果发现自己被骗,要立即向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收集好被骗的证据,交由公安机关人员进行处理。只要是被骗,不管数额多少人都可以交由警方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无形资产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典当融资、综合授信、信用担保贷款、买房贷款集中方式,不同的贷款......


·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吗,打官司必须请律师么
      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吗,打官司必须请律师么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


·事实婚姻的认定2023年怎么操作
      事实婚姻虽然与同居关系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我国对事实婚姻还有一定的保护,而对同居关系就是不提供保护的,甚至还规定同居关系......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养育我们,还扮演者监护人的身份,监护人行驶这监护权,对于一些未成年人以及......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此时会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对强奸罪从重处罚......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的规定主要是: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


·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犯罪是违法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项犯罪类型,一般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而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强,一般是刑事处罚,而对刑事犯罪提出规定的......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一、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


·多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很多城市中都涌现出了一大批农民工,他们属于我们国家的弱势群体,应该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国家也因此颁布了相关法律,也因此成立......


·找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房产中介租房,可以节省租房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与此同时也要支付中介相应的费用,我们称之为租房中介费。那么找中介租房怎么收费呢?具体又该注意......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