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客观要件方面,故意伤害罪伤害的客体是人的身体健康,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一定的抚养义务;在主体要件方面,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可以为一般人员,但是遗弃罪侵犯的主体则是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管方面,两者也大有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


·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
      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一、财产公证。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


·高空坠物砸了车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小区和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空坠物成为了城市安全的一种隐患。无论是坠物砸到车还是砸到人,都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在预防这样高空坠物情况发生的同......


·民事诉讼法庭审判程序都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庭审判程序都有哪些规定?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交由法院处理,都会在开庭审理之前都要就行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各方面证......


·房屋正式交割前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罪当中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或是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除了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其做出民事赔偿。通常受害人可......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