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共同债务因离婚是否可以免除

夫妻共同债务因离婚是否可以免除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司法解释还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
  从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条文规定可以知道,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离婚是不能免除的,此时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债务作出处理,约定每个人具体承担的债务比例。但这样的约定仅仅是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对外是不能以此约定对抗债权人的。换言之,作为债权人可以在夫妻离婚之后,要求其中任何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最新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欺诈发行股票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走的是法律程序,需要您准备好材料,......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谁,哪些人可以假释
      无论缓刑、假释,都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同时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缓刑或假释。那么,针对假释来讲,其适用的对象是谁呢?我们将在......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所有权归谁?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所有权归谁?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有时会在座位上捡到其它乘客遗失的钱包,按道理捡到这种遗失物,应该交给公安机关......


·宁波市高温费的发放标注你是如何规定的?
      宁波地处沿海地区,夏季温度较高。每年的高温津贴是有微小的差异的,高温季节来临,不少劳动者都对今年宁波市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比较感兴趣。在高温季节......


·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概念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立案是关键步骤,公安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会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事项,然后作出是否需要立案的决定。那......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尽管说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对于发包方和建筑方来说会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说签订合同以后就可......


·寒假工签的劳动协议可以提前走吗?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在,寒假来临,许多大学生都想利用寒假的时间来挣一点零花钱,并且还可以学到不少的东西和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这的确是一举两得的想法,但为了保证......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和当事人员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要求对方把这样的一种侵占的财产归还事实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