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损伤或者因损伤引起疾病的,被害人定然要想事故责任人索取医疗费赔偿。但是在协商损害赔偿问题或者进行诉讼时,被害人的伤情还没有完全确定,还需要后续治疗,甚至二次手术。那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在索要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时,切忌漫天要价,这样容易失去法院的信任;但是也不要胆怯,不敢提出合理的赔偿。在协商损害赔偿问题前,除了收集好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外,还可以请主治医师出具评估报告。索要交通事故损害时,您可以邀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陪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集资具备4个特征都有哪些?
      我们在识别了非法集资的相关基本要件之后,更多的小编也是想要给您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具备的一些特征,也就是今天我们共同讨论的话题,非法集资都有哪......


·伤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受到身体上的伤害,如果是因为他人而造成了伤残,自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的区别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的区别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一、代理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在场吗?
      一、代理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在场吗?代理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在场,但是建议最好出庭,离婚纠纷毕竟是身份关系,法庭审理调查与具体家庭实际经济情况或......


·刑事诉讼法律师的委托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一般较为复杂,所以刑事诉讼分为好几个阶段,一旦涉及其中,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对每一阶段律师的委托和收费都是不同的,......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买房遇到一房二卖......


·剐蹭用划痕险需不需要保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划痕,但使用车损险修复划痕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由此划痕险应运而生。如果提前购买了划痕险,在满......


·临时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临时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


·公司法中公司的类型变更包括哪些
      公司法中公司的类型变更包括哪些其实我国的公司把公司变更的分类还是相当细致的。因为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公司的变更其实也不仅仅是针对公司的经营模式......


·在我国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多久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当中,由于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一个比较漫长的庭审过程。而且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要请求离婚的话,通常还会......


·夫妻离婚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夫妻离婚可以起诉第三者吗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