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有哪些
遗失物是一个特定的法学术语,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
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言,拾得人对于所拾之物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往往会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与侵占遗忘物所负法律责任迥然,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来调解,而另一个要遭受国家刑罚。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两种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主观恶性是不同的。侵占遗失物的主观恶性小,所以只赔偿;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恶性大,所以要受刑罚惩罚。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 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 模式。
总之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财物流转趋势频繁,与之相应的遗失与遗忘财物的次数也呈上升趋势,那么区分好遗失物和遗忘物的概念也是有必要的。再次提醒各位人民群众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以免发生遗失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圆形红灯右转算闯红灯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右转指示灯,那么右转就不算闯红灯,但注意避让车辆。如果有右转指示灯,并亮着红灯就属于闯红灯,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中......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一、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负担,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规定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规定了员工应上夜班。我们知道,白天上班夜晚休息的这种作息比较正常,如果换成是夜晚上班,白天休息,虽然时......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
·自己起诉离婚对小孩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自己起诉离婚对小孩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一,自己起诉离婚对小孩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一、夫妻离婚宝宝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宝宝财产怎么分?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的原因?
一、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吗?职务侵占罪一般存在不立案的情况,其原因主要在于嫌疑人未达到法定的犯罪数额,此外,本罪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职务侵占......
·新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指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