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由一般的违法行为演变为刑事犯罪,而此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还是需要先对故意伤害罪作出认定才行。那实践中,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除刑法第234条直接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外,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下列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1.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3.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4.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5.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6.非法组织卖血或者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伤行为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8.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9.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10.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1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严重残疾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办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实际情况分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主要也就是上述的十一种行为,不过要注意的是构成此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具有故意,即是想要故意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需要注意,虽然故意伤害行为可能会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但此时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仍旧需要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在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致人死亡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023包庇罪怎样判刑处罚?
      一、包庇罪怎样判刑处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


·撤诉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撤诉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在诉讼过程中,作为诉讼主体的原告享有撤诉的权利,撤诉的时间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宣告判决以前。另外撤诉可以采取书......


·2023年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
      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交警扣车不会产生停车费的,也不需要当事人自己交拖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


·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工伤认定这个话题并不少见,工伤即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事故或伤害。为了使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合法的保障,则需要工伤认定书。那么工......


·年龄刚满17能进厂吗
      年龄刚满17能进厂吗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2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


·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有哪些??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中止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此时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没有解除的,只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暂时不能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您知......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属于行贿吗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属于行贿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的节日礼金数额过大的话就构成行贿,《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1、首先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签订购房意向书;然后由中介出面与房东进行谈价格,如果房东同意就将其交于定金,不同意则其退......


·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呢......


·刑事辩护审判模式包括哪些?
      刑事辩护审判模式包括哪些?刑事辩护审判模式包括控辩双方的一些具体的基本情况的说明,然后就是辩护律师可以对检察机关所提起的公诉来进行相关的辩护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