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那么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招收童工犯法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农民、城镇居民使用童工”。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至十三条关于“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二、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1、认定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童工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要明确童工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最后要明确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得到救济。?2、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3、童工不能认定赔偿。正因为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保险条例》的保护。?4、童工赔偿的救济有以下途径:一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四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从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知道,首先,用人单位招用童工是犯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后在用人单位不小心误招了童工,那么用人单位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首先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肯定是要赔偿的,雇佣关系不受保险条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


·车身划痕险包括玻璃吗
      车身划痕险包括玻璃吗?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车辆上一些附加险。其中划痕险做为车损险的附加险,很多人都会购买。那么如果车辆玻璃破......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


·交通肇事中致重度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中致重度颅脑损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


·男女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结婚
      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承认,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才行,而此时对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不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问题也越演越烈。经常听到有关这类问题的媒体报道,怎样才能解决好......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有哪些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1、如果你对你投资的公司够信心,认为一定有发展前景,那么你做法人是对的.将来你们公司壮大直至上......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有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重婚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一、医疗机构有提示患者家属尸检的义务吗?在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经医院分析得出死亡原因后一......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吗?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吗?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