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二手房

如今,不少消费者无力承担新房的高额房款,很多购房者都把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场。由于是初次购房,不少人看不懂其中的猫腻,?吃“哑巴亏”或者上当受骗。那么一般,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二手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二手房
   (一)交易前
  1、审查房屋权属状况
  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还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共有人如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签合同。其次,把好夫妻共有财产关。《婚姻法》规定,凡是夫妻婚后因购买、继承取得的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下家应要求上家出具夫妻双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2、了解房屋使用情况
  首先,一定要确保房屋的产权证是真的,而不是伪造的。根据房屋产证,下家可以了解到房屋建筑面积大小、房屋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等内容。另外,下家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查到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是否已设定抵押。若房屋已出租,下家应要求上家提供该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二)交易中
   1、明确中介收定性质
  定金纠纷占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比例较高。若下家把定金交给中介公司,一定要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是代收,还是转交。如果是代收,则中介公司收取定金时应当出具上家的委托书。否则,下家要在居间合同中明确中介公司的转交责任,如约定几天内转交,未能按时转交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为了防止上家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总价,上下家要在书面的定金协议中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这样下家就会有保障。
   2、上下家当面谈合同
  即使是通过品牌中介公司交易,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素质不高的业务员从中做手脚。因此,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上下家要对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有所了解,具体可查阅本报相关文章或到房产交易部门咨询,这样做,可以防止极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借各种名目乱收费。在交易过程中,上下家不要擅自与业务员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业务员将公司业务转化为个人业务,使得上下家无法享受中介公司的担保。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上下家一定要坐下来当面谈好房价、过户时间等条款,不能由中介公司越俎代庖,如此才可以杜绝被赚差价的情况发生。
   3、签合同注意五条款
  (1)权属条款。
  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2)房价与佣金条款。
  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审查内容包括:上家的委托价与下家的买价是否一致;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比例。审查的依据是上下家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和上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
  (3)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上下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4)交房条款。
  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关于交房标志,新版合同第四条有明确约定,并且将交钥匙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标志之一,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
  (5)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
   二、二手房产权纠纷风险如何避免
  要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风险,关键是查清楚二手房产权归属。
  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是否具有房产证,这是十分普遍的问题。办理手续先查档,在房产档案无问题时办理产权交易,通过条款达成共识,再就是购买二手房时可以提前通过咨询,看有没有限制性的内容。另外,二手房交易不需要一定通过中介公司,可以直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细签购房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当您想要购买二手房,准备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建议您可以先去咨询下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避免合同漏洞,写出一份更有利于您的合同。至于应该怎么购买二手房,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
      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全责不垫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构成全责不垫付的情况:1、事故全责方可能没有保险,由于事故的后果比较严重而赔偿能力有限,所以无......


·单位拖欠工程款,权利人应如何维权
      单位拖欠工程款,权利人应如何维权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农民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那......


·什么是服务期
      什么是服务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认定为数额较大,应该予以立案追诉。《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多少年
      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这其中不仅包括了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一般会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支付的抚养费......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如今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在医疗纠纷诉讼问题上,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不是非常了......


·老年人遗嘱订立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老年人遗嘱订立多少钱由什么确定?一、老年人遗嘱订立多少钱由什么确定?老年人遗嘱订立多少钱由选择的遗嘱订立方式确定。1、如果是自己写遗嘱的......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一般包括固定律师费方式,风险律师费方式以及部分固定部分风险律师费的方式。所谓固定律师费方式,是指由客户支付固定数额作为律师费......


·行政处罚不交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行政处罚不交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当事人不交纳行政处罚的,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