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执行的?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构成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当然也存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的情况。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关系的变更,那我们劳动关系变更之后就牵涉到劳动关系恢复的问题。那么,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怎么执行?
  
  一、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1、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怎么执行?
  1、仲裁裁决裁定撤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自仲裁裁决送达你们双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一经生效双方就应自动履行。不用再另行规定履行时间。2、你们的领导关系恢复,你就应自动复职,因此你应该主动找单位协商安排你的工作。不应被动的等待通知。3、你应该在签收仲裁裁决之后就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不用管单位是不是起诉,你先去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起诉了,法院会通知你,你再准备和单位打官司。如果你不去找单位,就会让单位钻空子,单位就会说都裁定恢复你的劳动关系,可是你不来单位等等,也会以此为由再次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4、你找几个见证人现在和你一起去找单位要求安排工作,如果单位以要起诉为由不给你安排,你也有证人证明你去找过单位。劳动合同的变更会带来劳动关系的变更。那么劳动关系的恢复也会和劳动合同之间有一定的关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请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是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执行会相对于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有点不同。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只需要更改劳动合同就可以实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没带医保卡自费后能补报销吗
      可以。首先,能不能进行报销并不是由医保卡决定的,只要你交了社保的费用,就建立了社保账户,能享受社保的相关权益。因此,不管有没有到医保卡,都可......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5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


·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
      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一、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


·一、离婚官司开庭前关于财产的范围怎么确定?
      一、离婚官司开庭前关于财产的范围怎么确定?确定方式:按照财产获得的时间进行确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手续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手续是什么?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


·违反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
      违反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视为工伤。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