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名誉涉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名誉涉及到他的人格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如果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名誉受到侵害,那么有可能影响他的仕途,从而影响他的一生。所以有些国家公务人员在遭受辱骂的时候不知所措,他们疑惑辱骂诽谤国家人员构成犯罪吗?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一、辱骂诽谤国家人员构成犯罪吗辱骂政府官员构成违法、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情节轻微,偶尔行之,一般不予犯罪论处 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但如果情节严重,多次辱骂等行为的。涉嫌触犯 情节严重的法定行为之一有 “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辱骂国家公务人员如何处罚?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相信通过以上的内容,您对于辱骂诽谤国家人员罪相关方面的知识,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这是针对我们国家公务人员利益所制定的法律条例,鼓励国家公务人员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家公务人员在遇到上面的所涉及的问题,我们建议应该去专门的法律机构寻求帮助,这样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利益,还可以不影响国家公务机关的形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


·关于吸毒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包括什么?
      其实您都明白的,毒品是一点都不能沾染的,一旦触碰到毒品就会上瘾。这也说我国法律禁止吸毒,包括规定了一些毒品内的犯罪的原因。那么很多老百姓就想......


·一、离婚案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被分割?
      一、离婚案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被分割?婚前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样的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


·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入户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入户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盗窃达到2000元(贫困地区1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以上可以按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低于该起点按治安处罚立案......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


·买房子需要考虑哪些方面买房时
      买房子需要考虑哪些方面买房时,主要考虑的因素由一下几个方面:1、地理位置。位置为第一要素。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交通要发达,......


·离婚房产比例如何确定?
      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夫妻之间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就十分重视,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财产。房屋作为高价值的财产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