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要想在市场上发展壮大,首先就要员工之间和谐相处、齐心协力

公司要想在市场上发展壮大,首先就要员工之间和谐相处、齐心协力,因此很多公司都是非常反感员工内部造谣诽谤的,一旦发生造谣诽谤事件,公司往往会对造谣生事者进行开除,但是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如果因此造谣诽谤被公司开除了,公司的行为是否是合法的呢?
  
  一、造谣诽谤被公司开除合法吗?
  每一个公司都有属于它自己内部的规定,员工造谣诽谤,公司能否开除员工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员工造谣诽谤会被开除,那么公司就可以开除员工。
  二、诽谤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3、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4、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5、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6、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7、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8、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因此,造谣诽谤被公司开除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主要是要看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如果公司规定员工造谣生事要受到开除的处罚,那么公司开除员工就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不用对员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员工可以向公司要求损害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上海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当今中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长并将持续走高,社会离婚率高已成我国社会的一大问题。年轻人婚前不了解冲动闪婚和家庭矛盾都是离婚的主要问题,离婚就要......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请律师可以吗?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请律师可以吗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
      现在房子土地使用权40年可以买吗?关于房子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您都知道,不一样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这是我们国家为了防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滥......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


·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不服仲裁裁决的日期是指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


·房子赠与和过户的区别及费用是什么?
      房子赠与和过户的区别及费用是什么?在我们国家房子赠与的话,那么赠与之后需要进行过户,但是过户的原因并不仅仅只有房子赠与这一种状况,还包括房屋购......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


·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一般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面是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驳回复审条件:(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合同一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本约合同,另外一种就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算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作为合同就会有违约条款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