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就如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是每对离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同,拥有的财产千差万别,离婚时应当提交的证据也会有所差别。那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离婚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因为法律知识不足,当事人在离婚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钱、办冤枉事。如果您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我们建议您先咨询一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收集好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然后再启动离婚程序,避免打草惊蛇。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公司遭遇经济困难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可能会寻求投资人的帮助,投资人入股将会对公司有很大的帮助,那么投资入股一般都会签......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有区别么?1、公司必须是企业“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


·非法集资1000万怎么判刑,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严格来说,非法集资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从而实施的诈骗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扰乱经济发展的秩序。那么,非法集资1000......


·女方在怀孕时能协议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时能协议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虽然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必要时国......


·遗嘱中的继承权可以剥夺吗?
      遗嘱中的继承权可以剥夺吗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属于哪种量刑范围
      我国的司法量刑有着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也是严格参照国家的法条进行的。其中,有期徒刑属于我国的主......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


·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男女在符合了结婚实质要件之后,同时还要满足形式要件,也就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