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

国家机关对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严格审查的,但是也有因为某些纰漏审出一些冤假错案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下,国家是需要根据受害人因国家机关失误而受到的各种侵害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国家赔偿支付方式
  
  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据了解,办法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或授权行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或者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费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国家赔偿费用专项用于国家赔偿支出,资金审核下达由财政部门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负责办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国家赔偿金计算方法
  
  依照国家赔偿法计算
  
  办法规定,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
  
  记者查阅国家赔偿法上述法条看到,在计算国家赔偿金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国家赔偿金申请
  
  赔偿请求人须递交书面申请
  
  办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2年内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
  
  (二)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
  
  (三)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四)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赔偿金额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四、国家赔偿金的支付
  
  赔偿义务机关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根据办法,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到申请即为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财政部门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发现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提交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实施赔偿之日起30日内,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国家赔偿金怎么支付的相关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国家赔偿金是需要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相关材料进行书面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后,会在5日之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可能存在借贷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到银行进行借贷的话,银行会有严格的审......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详情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详情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保障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无偿提供的一项援助。它保障了那些生活上困难的人员,体现了我国社会人道主义的健......


·介绍卖淫罪的二人次以上的可以立案吗?
      介绍卖淫罪的二人次以上的可以立案吗?可以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①住宅建......


·累犯到底是什么意思 累犯能不能假释
      在对累犯进行认定的时候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但之后对累犯进行处罚的时候规定却都是一样的。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要求,累犯是不能被判缓刑的,那在......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明文规定了女性的工作条件、环境等。那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有哪些明文规定能保护女性......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在个人或者企业进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贷款人......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为保障基本人权,需要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来获取证据,非法证......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一、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如果是共同债务配偶就需要承担,夫妻债务共同偿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有:第四十一条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