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吗?
一、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吗?
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是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即赔偿费用应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属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政府的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即具体履行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我国实行的是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机关一致的原则,即哪个国家机关实施的侵权行为,由哪个国家机关具体履行赔偿义务。国家与其所设机关之间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实体,它是通过所设立的具体的国家机关表现出来。虽然所有国家机关职权行为的后果最终归属于国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抽象的国家不可能在具体的赔偿活动中出现,只能由具体体现国家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如到法庭应诉,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等。因而,实施侵权行为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追偿权对象
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追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考试中的案例分析往往涉及此问题,因此需要注意。(一)追偿的性质追偿的实质是国家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追偿权产生的基础是国家与公务员之间的职务委托关系。基于此,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的后果由国家承担责任,也基于此,国家在对外承担完赔偿责任后,仍然保有追偿的权力。因此,首先必须区分赔偿与追偿:追偿发生于赔偿之后,先赔偿,后追偿,没有赔偿也就谈不上追偿。就此而言,追偿具有惩戒的性质,通过国家对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追偿来对其保持必要的压力,以此维持国家职务关系的稳定与正常。(二)追偿的条件追偿的性质决定了国家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了损失。追偿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只有在国家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前提下才产生追偿问题。这是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2、公务员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追偿以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有过错为条件,且过错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即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指的是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损害,仍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重大过失是相对于一般过失而言的,指不但没有注意到其身份或职务上的特别要求而且未能预见和避免普通公民均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即未达到法律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就构成了重大过失。(三)追偿金额和标准.1、追偿金额以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为限,赔偿义务机关所支付的办案经费、诉讼费用等应从国家机关的行政经费中支付,不能列入追偿范围。2、追偿金额的大小要与过错程度相适应,同时考虑被追偿人的薪金收入。追偿具有惩戒的性质,惩戒是针对过错的,因而,追偿要根据过错程度来确定,过错大则多追偿,过错小则少追偿。同时,追偿金的执行只能涉及工作人员个人的薪金和津贴,不能涉及其他个人财产及其家庭财产和收入。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我国赔偿主体有赔偿责任主体以及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由谁进行实际的赔偿,哪个机关侵害了公民的权利就由哪个机关进行赔偿。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可以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
·为了杀人制造枪支是犯罪预备吗?
为了杀人制造枪支是犯罪预备吗?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
·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
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一、女方家暴离婚有赔偿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
·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离婚后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法律支持吗?
离婚后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法律支持吗?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于孩子的抚养,一般都是交给其中一方进行抚养,而另一方则提供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
·哪些病可以办理监外执行
哪些病可以办理监外执行一、哪些病可以办理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
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一、累加的诉讼标的怎么收取诉讼费用?按照累加的总诉讼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用,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一、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
·非法集资老板跑了员工怎么办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中,各种的经营模式在不断的更新,就是因为如此,就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开始专市场经济的空子。表面上看虽为正规的公司,实际上做的是......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一、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