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60岁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离婚牵扯到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离婚子女的抚养然后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因为在婚姻中两个人的钱财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离婚时牵扯不清,再加之很多的不动产财产分割,所以很多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是离婚争议的中心,特别是60岁离婚牵涉的财产金额和年数比较多久远,因此不好分割,但是60岁离婚财产分割还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60岁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1、协商决定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属于一方所有,例如婚前财产、购买的股权等等,但是婚前投资的项目婚后获得分红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而且即使是60岁离婚财产分割还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应该保障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继续生活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一、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在任何时候均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的方式予......


·劳动关系事实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当你去一家公司应职,那家公司聘用你之后,你与那家公司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说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很多纠纷也是由事......


·酒驾私了可以第二天报警吗
      可以,但是可能无法查实酒驾,因为酒精在人体内新陈代谢,第二天血液中酒精含量可能会降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不管是第一次结婚之前办理财产公证,还是再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的财产公证书手续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对......


·孕妇被撞流产最高赔偿
      在开车的时候撞到孕妇流产有哪些赔偿?现在社会上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在我们国家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有孕妇受伤的,也要像对其他受害......


·交通事故伤残九级应该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伤残九级应该赔多少钱?交通事故伤残九级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


·争千万遗产告继母案件中继母是否有继承权
      现代社会里面的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家庭生活中,跟切身利益相关的是......


·同工同酬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么
      随着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强调平等,注重平等,追求平等。所以也有更多的人看重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同工同酬强调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在用人单位需要雇佣好员工之后需要签订的合同,对于已经在工作的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员工签......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