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基本流程

在我们进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一般是首先进行区分司法鉴定的类别的,然后根据相关的类别,找对应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但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司法鉴定,都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都是需要哪些流程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基本流程。
  
  一、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基本流程
  1、申请:如果想要做司法亲子鉴定,可以先打电话来太原亲子鉴定中心进行咨询,然后进行申请。先做申请可以方便工作人员提前安排好鉴定时间,从而更有效地提供服务。2、采样:所有人体有细胞核的细胞都可以用来进行DNA鉴定,进行DNA检测的通常是口腔试子、血痕、带毛囊的毛发等。个人亲子鉴定可以自行采样,司法亲子鉴定必须现场采集样本,并且现场要拍照留证,进行身份认证等。3、缴费: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到鉴定现场,所以可以在现场支付费用,支付的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或者也可以刷卡。4、实验:实验员收到样本和委托书后,就会开始实验。时间是从收到样本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在5个工作日可以得出结果,遇休息日时间顺延。5、告知结果: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以客户要求的方式告知鉴定结果,鉴定报告可以由委托人自行领取,也可以由工作人员邮寄。
  二、司法鉴定的时间有多久
  1、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我们在进行做亲子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的。对于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来说,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一般是要经过申请、采样、缴费、实验等步骤的,然后会告知你最终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另外,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期限的,所以建议您如果着急的话提前进行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需要多久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


·精神病人辩护人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精神病人辩护人范围主要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虽说国家赔偿案件在当前诉讼案件中是非常少见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的人会遇到需要国家赔偿的事情,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公安部门错误进行拘留或......


·丈夫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丈夫不给生活费怎么办?丈夫不给生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直接诉讼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分部工程主要是相对于单位工程来说的,其实您看到的竣工以后的工程都是由各种分部工程拼凑组成的。当然了,分部工程这对于建筑领域内的这些工作人员来......


·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谁?
      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谁?1、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交通事故是赔偿误工损失的,因为本来误工的费用赔偿的话,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范围当中的......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制定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为了统一规范公司的运营状况,所以无论如何,公司法的总体原则还是公司在自主经营的......


·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
      一,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1,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刑法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


·合同履行中会?
      合同履行中会有哪些抗辩权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