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劳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尽可能的将双方的矛盾化解。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故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前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前调解,即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3、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
  
  (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调解与协商都是为了缓和劳动争议双方的矛盾,争取以最简便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故而对于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的回答是否定的,当事人上双方可以直接拒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直接进入仲裁缓解。在仲裁判决下达之后如果对于裁决表示不服从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决内容生效前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员工因疫情休假工资怎么算?
      员工因疫情休假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员工休假并不影响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国家员工病假规定新办法是什么
      一个人要想获得收入就必须要有付出,所以我们才会有按时计薪的规则,但如果我们不慎患病需要请病假,那这期间还有工资可以拿吗?很多人可能都还会有这......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广州的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很多人对五险一金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五险一金是劳动者工作期间享受到的基本待遇,在遇到疾病、面临失业、生育子女及购房......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有哪些?任何一个完整的工程,都是由诸多的子工程组建而成的,分项才就是很多才之中都会遇到的子工程,在进行验收之前,建设单......


·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
      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一、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储存合同是有无偿合同的,而且还是属于单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范本寄存人:(简......


·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现实中,有的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往往还会同时办理公证手续,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遗产继承其实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的,当然要是办理了公证也没有什......


·一、辞退代通知金的扣税税率是多少?
      一、辞退代通知金的扣税税率是多少?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


·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哪些人
      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哪些人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才好
      什么时候才会说到孩子抚养权问题呢,一般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要是离婚父母无法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由法院做出判决。那么离婚......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刑讯逼供罪主要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之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造成伤害,如果致人伤残、死亡,就会依照故意伤......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