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补足差额吗?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关于认定工伤的职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补差额的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主张予以受理。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事故发生时已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就该差额损失,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民法典》第四......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不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对员工有所规范有所保护,并且重点在保护。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也有所规范,有所授权,但重点在规范。即便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单位也应......


·执行案件是否可以移送管辖?
      执行案件是否可以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移送管辖必须具备......


·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逮捕
      在某些场合下,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做出挑衅威胁他人的行为,就会面临触犯法律,那么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阅卷?
      一、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阅卷?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阅卷的,但需要进行申请。律师可以直接和检察官接触。经允许,正卷的材料可以查阅,副卷......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诉讼离婚,律师收费有几何
      诉讼离婚,律师收费有几何对当事人而言,往往事与愿违,在财产分割方面或感情是否破裂方面不能达到一致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男女双方一次次的谈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