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犯敲诈勒索罪可能判几年

在对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之后,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行为人做出量刑处罚。那一般犯敲诈勒索罪可能判几年呢?由于诈骗罪在一定程度上与敲诈勒索罪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犯敲诈勒索罪可能判几年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
  
  3、主观方面,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可见,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有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因此无论是在立案标准还是量刑的时候,都是需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的,也就是说犯罪数额越高,那么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判的刑就会越重。因此,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宽大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防止商标侵权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防止商标侵权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


·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怎么写?
      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怎么写?一、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怎么写?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原告: 略被告: 略案由:工......


·一、按揭购买商品房流程是什么?
      一、按揭购买商品房流程是什么?1、缴付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这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对于合同转让,我们知道是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权利进行给第三方,包括原合同方的债务人同样转给了新的合同人,而债权......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近尾声,正在处于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合库、数据库验收阶段。那么有网友咨询......


·公安部门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
      您都知道,公安部门在办案时,是无权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的,但如果与案件有关,则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或者扣押。那么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如果手机......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生活中会常常遇到关于抗辩权的一些问题,那么同时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了解到抗辩权的分类......


·在我国一般债权债务有诉讼时效吗?
      在我国一般债权债务有诉讼时效吗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导致现在商业活动当中的债务债权纠纷也是越来越多,围绕着债务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请求也暴露出来了在......


·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模板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律文书的应用是很常见的。一般而言,根据案件情况的不同,那么相应的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书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
      网络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除了高速传达信息、人与人之间的便捷联系外,也催生了很多网络犯罪的发生。其中,最为普遍也是最为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