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手头上资金紧张的情况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向朋友或者家人借钱的方式来度过难关,我们俗话称亲兄弟明算账所以您在借钱的时候都是需要签订欠条或者借条的。但是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吧。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他们所映射的法律责任和效应也是有所不同的。您在生活中如果要签订借条或者欠条的时候不妨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之后才加以签订,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销售假冒产品的法律责任?
      销售假冒产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销售假冒产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消费者可以就假商品要求经营商或者生产商退款并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夫妻离婚要怎么确定股权价值
      现如今,夫妻的财产类型已经很广泛了,不仅仅再限于之前的现金和存款,还会包括房产、车辆以及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等。但在对这类特殊的财产进行分割......


·南京最新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南京最新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不算扒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公司法对总经理的规定有哪些职责?
      总经理虽然不能是构成公司法人的,但是总经理也应该代表着整个公司的一个形象,那么公司法当中对于总经理规定的职责是什么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总......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


·一般正常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在现代社会,离婚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也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当夫妻之间不能通过协议来离婚时,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离婚诉讼,但是很多人......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LOGO版权属于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可以在上网上申请版权的登记进行保护。LOGO属于美术作品中的一种,由相应的设计......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借款的时候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作出一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