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在生活中,租赁人把闲余的房屋或者其他的闲置物租赁给另外的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就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屋主或者租客没有时间到现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就会找他人代办租赁合同,很多人并不明白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么?
  一、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带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则合同是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因为特殊原因,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到场签合同;由其授权的委托人代签,一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签约后,对方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可以暂缓签约;或者签约后在合同中约定:在对方提供上述文件之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补签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价款。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二、租赁合同能代签的身份确认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如何让对方知晓自己的代理身份呢?《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虽然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但代理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实施的是代理行为。如果员工代表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去签订合同,原则上应当出示公司的委托书,或者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回答是肯定的。其实不管是什么合同都是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在法律上原则是不能代签的,应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实在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办理租赁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样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


·通常药店辞退员工有补助吗
      通常药店辞退员工有补助吗?药店辞退员工通常是没有补偿的,因为药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和员工建立的都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一、晚育津贴多少
      一、晚育津贴多少钱根据我国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晚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晚育津贴已经取消了,只能获得生......


·重庆市交通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医疗纠纷的问题上,司法鉴定的应用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司法鉴定,可以帮助法院处理案件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因此,就必须要求司法鉴定人员具......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内容一、医疗过错鉴定含义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一、公司债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


·一、醉驾处罚会吊销驾照吗?
      一、醉驾处罚会吊销驾照吗?酒驾会吊销驾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草案,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一)饮酒......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融资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知道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去,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壮大,......


·如果商标期满可以续展吗?
      如果商标期满可以续展吗?一、如果商标期满可以续展吗?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什么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您对这一直......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