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司法鉴定牙齿要多少钱?

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多少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当事人要做一个伤情司法鉴定。谁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谁就要预交一笔费用,根据鉴定内容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司法鉴定牙齿要多少钱?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司法鉴定牙齿要多少钱?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对于牙齿的司法鉴定收费,不同的机构执行不一样的标准,基本在一千元左右。顺利的话,鉴定结果一周就能出具。
  二、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三、司法鉴定费用如何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的收费原则是“谁提出,谁预缴费用”,等责任明确后,鉴定费用按照责任比例分担。牙齿司法鉴定应该属于轻伤司法鉴定,至于司法鉴定牙齿要多少钱,没有统一规定,基本在一千元左右,具体收费标准,当事人还应该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于改制中的职工利......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属于五险中的一种,五险是国家强制要求......


·保险公司需要在保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保险公司需要在保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交警部门对交通道路的秩序管理也更加严格了,但依然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将法律视为儿戏,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更有甚者......


·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2023
      得了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有哪些规定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为了自身的经济安全或者权利义务能够得到有效地保护。会签订一些合同来进行生活中的一些事件的办理或相关的解决。但是有时会因......


·在我国精神疾病长期病假规定是什么?
      精神疾病可千万不是有些人所想的精神病,只不过是现代人容易有焦虑症、抑郁症等这些各种各样的,因为生活的压力而导致精神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精神方面......


·一、教师工伤待遇绩效会改变吗?
      一、教师工伤待遇绩效会改变吗?教师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只是不享有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延迟工作时......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合同到期了,辞职直接走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
      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起点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起点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起点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