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网络诈骗的法律有哪些
一、有关网络诈骗的法律
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一种方式,对此行为处罚仍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二、网络诈骗常用手段
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的背后是互联网上日趋严重的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网络攻击、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等恶意行为以及频繁发生的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此次北京网安总队、北京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联合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是首个基于安全大数据,对网络犯罪形势进行系统分析的报告,报告系统呈现了第一季度我国的网络诈骗、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恶意软件、网站攻击、信息泄露等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势和变化趋势。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现在有不少网站或是商家搞活动,会要顾客留下一些相关的资料,在此提醒您,除非是正规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网站或商家,否则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2、随时更改密码。密码是一把锁,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换的密码,其安全性却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换一次密码,而且密码的组合规律只有自己才知道。3、堤防钓鱼网站。网购很流行,新型诈骗也应运而生。不少网民在点击网店链接的时候都会不小心进入看似与正规购物网站很相似,但实际上是专门骗取信用卡密码或金钱的钓鱼网站。在此提醒您,凡是要求输入信用卡密码的网站都绝对不可能是正规网站,一定要果断退出,不要上当。4、多关注信用卡动态。开通信用卡短信提示功能,一有异动立即就可以知晓,也可以快速反应给银行及公安部门。5、注意上网细节。平时不要在非自己使用的电脑上登录网上银行或是进行网上金额交易,即使是私人电脑也要加强防范,安装杀毒软件,经常检查电脑的网络安全情况,随时清除上网痕迹和cookies。6、熟记官方电话。对于打电话称信用卡被恶意透支或是其他种种的,只要不是银行的官方号码,一律不要理会。有的不法分子很狡猾,利用软件改变来电显示,只要回拨,就会露出马脚。7、刷卡取现需谨慎。无论是在银行自助刷卡取现,或是在商家刷卡付账,输入密码时一定要确保周围没有旁人接近,用手遮挡一下键盘。在自助取款机处要特别留心是否张贴有一些小字条,说机器故障之类的,很可能就是骗子的把戏。根据法律中有关网络诈骗的法律相关规定可知,网络诈骗罪是一个数额犯,定罪的标准需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一般是不会定为网络诈骗罪的,一旦达到定罪的标准最轻的也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此外网络诈骗无处不在,特别实在一些公共场所,上文我们列出了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现实中您需提高警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醉驾指导意见公安部是如何决定的?
一、醉驾指导意见公安部是如何决定的?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
·公司减资变更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减资变更手续是如何规定的?公司一经依法设立之后,即可开展经济管理活动,与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公司存在的基础是,有足够的资产独立承......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没有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孩子抚养?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孩子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一、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
·国家往往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
国家往往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做什么事情都会为人民考虑,在安置房这个问题上尤为的突出,那么国家安置房政策都是什么?安置房是城市规划和土地......
·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蒙华铁路邓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当事人对于刑事机关所作出的具体的行为不满意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复议的。其一般......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