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聚众斗殴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

聚众斗殴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中经常出现,一般都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比如被殴打造成轻伤以上所损失的误工费、医疗费之类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聚众斗殴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详情参考下文。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二、聚众斗殴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起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参加者,无论是首要分子,还是其他积极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其仍然参加聚众斗殴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人。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或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 。
  
  可见,对于聚众斗殴犯罪的参加者,无论是首要分子还是积极参加者,主观上均明知自己是在参与斗殴,且有可能发生伤害对方和被对方伤害,以及造成财物毁损的结果,但仍执意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由此发生的轻伤、轻微伤的损害后果,都在其意料之中,属于其概括故意的范围之内,视为行为人自行放弃了其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意思自治原则,行为人对轻伤以下的结果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分析,刑法规定了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死亡的人及其家属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如果受伤程度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是不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因为聚众斗殴属于双方都有过错的犯罪行为,需要自己承担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什么情况理赔?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什么情况理赔?交通事故赔偿保险排除了酒后驾驶吸毒还有第三者的责任之外的范围内都需要理赔,交通事故后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况:(一......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甲方(使用部门)名称: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理由有哪些?
      如今,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明显,在遇到司法纠纷时,大都采取诉讼的方式通过法律来界定争议,这就要求当事人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了解。在诉讼的过程......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一般法院在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在对离婚案件立案之后就会在5日内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所......


·属于直接证据的是什么?
      属于直接证据的是什么?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毕业生在正式获得了毕业证之后,就具备了法律上面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此时就可以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就毕业生来讲,由于缺乏一定的......


·在合同未予约定的情形下,能否将利息计入借款本金并计算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计算基数仍然是借款本金,而不能将利息计入本金中计算逾期利息。一方面,《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原为《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按揭房已经在还款了可以加一个名字吗?
      按揭房已经在还款了可以加一个名字吗?“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


·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把我车撞了怎么办?1、车辆事故你首先要报警,由交警来认定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他又没有保......


·非法集资5000万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5000万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