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年轻人正在积极的创业,开办公司,在公司的正常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债权债务,有的时候需要用到债权债务询证函,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注意的事项。
  
  一、询证函
  
  询证作为审计中一种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询和函证。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的一种方法。
  
  1、分清银行余额的询证和银行发生额的询证。余额是某一截止时点之前所有发生额的最终结果,通过询证银行余额可以证实截止某一时点的银行余额是否真实存在。发生额是业务发生时的原始记录,通过询证银行发生额可以证实某一笔银行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如在验证投资人以货币资金投资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发生额的询证。在对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项目审计时银行询证函就是对银行余额的询证。
  
  2、正确签章。发函方应该签署公章。复函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签署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以单位内部机构公章代替单位公章。
  
  3、如实填写,及时回复。发函方应根据本单位帐簿记录如实填写,作为复函方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原始记录核对,按银行询证函项目逐一填写,填写完毕后及时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并按有关规定向发函方收取询证费用。
  
  4、注意银行询证范围。银行询证不仅包括某一截止时点有余额的银行,还包括存款、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已结清的帐户。因为有可能存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银行借款或其他负债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帐户已结清,但仍有未付利息。
  
  5、询证程序要恰当。注册会计师写好询证函交给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亲自将询证函寄出,不可将询证函交给客户,从客户取得询证函回函要评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
  
  6、询证工作底稿要齐备。银行询证的名单、寄发询证函的邮费单据复印件、到银行实地询证的工作记录等工作底稿要齐备,附于银行有关项目审定表下。正确运用银行询证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银行有关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
  
  日期:索引号:
  
  敬启者: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单位委托查帐的注册会计师,在其定期性审计本单位帐目之过程中,欲证明敝公司下列所结存或结欠贵公司之记录:
  
  截止日期:此信乃作为函证之用,而非请求付款
  
  贵公司应付金额预付贵公司金额
  
  欠贵公司金额预收贵公司金额
  
  如上述金额与贵公司帐目相符,请于下列空格签署。如有差异,请将实数详列于背面并加签署。
  
  上述帐目若在截止日期后已结清,仍请邮回此证明书。
  
  请填妥后将此表格务必直接传真至注册会计师收(传真号:××××),并将此表格原件放入回邮信封,直接寄本单位之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市××区××路××号××大楼××楼,邮编:××××,电话:××××。作为其审核本单位帐目之用。
  
  敬请确认所欠金额并请提供其明细表。
  
  谨启(盖章)
  
  本人已确认上述金额与本公司帐目相符
  
  已确认﹍﹍﹍﹍﹍﹍﹍﹍﹍﹍﹍﹍﹍﹍
  其实也就是规定了由专业的人员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的查询和函证。债权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此需要格外重视。如果您对于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以在会计分录中,公司的一些会计就会不清楚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列支范围是包括哪些......


·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


·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


·信用社提交破产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信用社提交破产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


·随着刑法修订案的颁布,醉驾入刑已经被法律明确。醉驾涉嫌刑事犯
      随着刑法修订案的颁布,醉驾入刑已经被法律明确。醉驾涉嫌刑事犯罪,交警查到当事人醉驾的,会交给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对醉驾犯罪事实要充分调查,......


·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知双方感情的丢失,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费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就无法正常支付孩子的日常费用。因此法律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


·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一、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


·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创业是我国的各个高校鼓励的一个项目,但是创业对于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来保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