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需要认定合同无效的产生纠纷的,更需要向法院请求。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中级别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须使之符合:
  (1)管辖地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一定的联系,即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选择某一地人民法院;
  (2)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该管辖条款就不发生效力,确定管辖法院最终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如果级别管辖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认定合同无效的管辖理由
  因为对于管辖,法院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定得争议,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分析以上法条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合同即告成立;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生效则还须具备“依法成立”这一条件。可见,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而合同生效则是对合同价值的评价,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无效合同属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法律规定,是对无效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的价值否定,但正如前文所述,这种对合同的价值否定只能及于合同的效力,而不能及于合同的有效成立。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成立条件,合同即使被确认无效也不能改变其有效成立这一客观事实。
  (三)民诉法第二十四条中的“合同”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合同”显然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不是指有效合同。因为要确认合同是否有效,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实体审查,这已超出了立案庭的职责权限,即便是业务庭的审判人员,一般也不可能在庭审之前确认合同的效力,何况依照法律规定,对管辖权的审查只能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应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因此,只有将该法条中的“合同”解释为有效成立的合同,才符合立法本意,也便于实践操作。可见,无效合同纠纷确定地域管辖时亦应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从上面的资料我们可知,在合同中约定级别管辖的时候,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法律的范围,约定是没有效果的。如果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无效,就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处理。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有异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有哪些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一、关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条文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对刑事案件量刑制度的改革是任重而道远的,国家目前就仅在很小范围内开始推行了认罪认罚从宽量刑的这个决定以后,其实也包括了网民或者是很多专业的法......


·印花税征收方式确定是怎样的
      印花税征收方式确定是怎样的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二)从量计税情况......


·延长审查起诉一定会退侦吗?
      延长审查起诉一定会退侦吗?检察院延期15天不一定会退侦,很有可能会批准进行起诉。检察院延长15天之后退侦,也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处理的,......


·新婚姻法离婚装修分配办法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装修分配办法是什么?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


·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一般遗嘱见证人......


·商标续展注册官费多少钱?
      商标续展注册官费多少钱?一、商标续展注册官费多少钱?在续展期内续展官费2000元,在宽展期内续展需要官费2500元,可以自己办理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


·一、醉驾可以提前考试吗?
      一、醉驾可以提前考试吗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只有满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考驾照。二、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