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的房市市场如火如荼,房地产商们基本都赚得盆满钵满的。但是,在牟利的同时,一定千万要注意建筑工程的质量。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今天,我们收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时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二、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上文不仅有分类的具体内容,还详细阐明了分类的标准。有需要的人可以就上文仔细看一下。如果还有哪里不懂的地方,可以登录一下我们老师的相关网站,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竭诚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年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逐渐增多,路上的汽车也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车辆的增多,导致现在的交通事故逐渐增多......


·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加班费
      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同而分为三个档次:1、......


·导致他人自杀的要怎么进行处罚
      针对一些犯罪行为,虽然行为不是很严重,但此时却有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常见的就是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导致他人自杀。那要是在导致他人自杀的......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通过集......


·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
      一、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有缓刑在身被司法拘留不受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适用缓刑的,在考验期内,是需要适用社区矫正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地城镇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许多地区都进行了片区规......


·在我国对于版权变更费用是多少
      一、在我国对于版权变更费用是多少版权变更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变更:700元/件登记3年内变更:800元/件登记5年内变更:900元/件登记......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一、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