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制与拘役的强度不大,因此很多人都将这二者弄混淆,那实践中到底这个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
  二、管制的期限有多长,管制可以判处多少年?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知道,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1、 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2、 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3、 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虽然都是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拘役与管制之间的不同点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管制会留下案底,但拘役一般不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现在国企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现在国企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国企是国家的重要企业单位,对单位内的公司职工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除了这些,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方面也会有稍微......


·被执行人可以驾驶证年检吗?
      被执行人可以驾驶证年检吗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消费。......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一、民事起诉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 怎么办
      我们知道,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时在鉴定机构出具认定书之后,较少比例的当事人会对认定结果不服,但是不少劳动者虽然不服于认定的结果......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


·企业破产申请书范本
      企业破产申请书范本通常,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所欠的债务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偿还,并且公司所有的资产都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发生之后,企业的债权......


·过失致人重伤罪会判得重吗?
      过失致人重伤罪会判得重吗?过失致人重伤害会判刑的。1、犯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


·东莞市私募基金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东莞市私募基金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一、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行为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