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对于一部分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在判刑的同时其实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而一旦被判缓刑的话,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此时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一般只有对于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法院量刑处罚的同时才有可能被判缓刑。而此时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呢,根据规定一般是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而在判刑之前如果先行被羁押的话,那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哪些?2018离婚房产分配涉及的内容有: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时如何分割的;新婚姻法年规定,一......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2023罚金是退赃的多少倍
      罚金是退赃的多少倍视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根......


·所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吗?
      所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吗?一、私募基金是否要登记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在私募基金募......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


·法律规定欠款没还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欠款没还拘留多久?首先,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


·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后果是怎样的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民事案件,只要法院进行了受理,就要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决结果,而这个结果就要求败诉的一方去执行,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败诉方都拒......


·小车超载扣几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车超载扣几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外出旅游时候,个别私家车会出现超载人数。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是需要对驾驶者进行处罚的......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一、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公司利用员工偷税漏税当然是由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员工并没有......


·质押权优于普通债权吗?
      质押权优于普通债权吗?说到质押权,详细您都不会陌生吧,质押权和普通的债权以及抵押权是不同的三种权利。他们之间有很多不同,也存在联系。很多人会......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和结束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家庭、财产、子女、感情等方方面面的情况,都有可能使当事人产生法律需求,与婚姻关系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