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很多诉讼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需要拿出证据

在很多诉讼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件事情,特别是被告,因为他是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的责任。在我们的环境污侵染侵权案中也是一样,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问题,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要一方负责,也有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那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呢?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也就是是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存在与否不负担举证责任,而转移由对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若是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请求成立,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而鉴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和实体公正性的考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上都采用举证倒置原则,我国亦如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出“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2010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在环境污染责任一章中将此种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予以强化,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适用到环境侵权中,具体是指因果关系的倒置,即由污染者承担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其因果关系的认定比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要困难的多,为了保护环境和受害者的利益,一些国家规定在环境污染诉讼中,采取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只要加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污染事实不存在,即推定污染损害因果关系成立,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的相关内容,从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由侵权方来举证,并且证明其余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他,是一种责任分配的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走私干果2.5亿罪怎样判刑
      走私干果2.5亿按照走私一般物品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走私干果2.5亿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化建设一直是我国非常注重的一方面,农村的发展一直是我国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所以现在的许多房屋拆迁建设绿化商城道路交通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了......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私募基金的特征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特征有哪些?私募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私募股权基金在募集渠道上只能采用私募的形式,即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或向少于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募集......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结婚一年离婚能否主张退还彩礼
      结婚一年离婚能否主张退还彩礼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二手房市场的火爆存进了房产中介的发展,房产中介主要业务是提供房屋信息从而收取服务费。有的房屋中介租房的时候,会收取......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哪个劳动者都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呢?而......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