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在旧中国女性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更是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女性必须遵守“三从四德”,凡有违逆者,夫家可以休妻。在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的人权得到了保障,国家提倡并保障婚姻自由,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对象,在感情破裂后也可自主离婚。那么,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一、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婚姻法》规定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规定就体现了上述对她们的特殊关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二、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由以上信息我们知道男方在妻子怀孕期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孕妇起诉离婚确实合法的。这主要是由于女性相对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地位。起诉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婚姻,且必须按照法定流程向人们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当然若是法院也觉得应该离婚的话,夫妻双方应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遗嘱立好了反悔怎么办?
      一、遗嘱立好了反悔怎么办?遗嘱立好了反悔可以再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


·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
      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一、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一、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是多少?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创立公司时都是需要法人进行登记的,也就是公司对外的代表,但是如果公司或者法人个人原因需要进行调整,那么则需要进......


·广告代理合同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广告代理合同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现在社会经常在网络上或者是电视上看到一些广告,广告的播放,对于一些产品的宣传是非常有力的,所以很多人都会进行......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1、立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一种特殊的案件,行政机关多是成批申......


·刑事诉讼法传唤的对象包括哪些?
      为了使案件按期进行,避免耽误案件处理,有时司法机关需要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问话,以了解案件情节,促进案件处理进度。那么刑事诉讼法传唤的对象有......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


·2023年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
      一、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开庭前原告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


·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


·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